可侵犯的尊嚴

可侵犯的尊嚴:一位德國律師對罪行的13個提問

  • 作者 Ferdiand von Schirach
  • 出版社 先覺
  • 出版日期 2016/03/01
  • ISBN 9789861342726
  • 分類
  • 庫存 (更新中) (理工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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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德國基本法第一條:人之尊嚴不可侵犯。  
  但此言並不為真,因為人之尊嚴常受侵犯。

  
  馮‧席拉赫的第一本散文!  
  深諳提問藝術的律師,鼓勇為整個社會而問!
  
  正義的對立面不必然是絕對的邪惡。  
  當喧囂的多數揮舞著民主與道德的旗幟,  
  歧異的少數是否依然保有容身之處?
  
  用一條命換三條命,多數人或許會覺得不妥。然而,若用一條命換三百條命呢?政府或法律可以決定誰該活誰該死嗎?另外,是什麼使一個人成為罪犯?恐怖分子是否應享有人權?群體有智慧做出正確判斷嗎?我們還能信任媒體嗎?攝影已成了現代的恥辱柱?以幸福之名的法令真的幸福?
  
  最頂尖的辯護律師向來深諳提問的藝術,本書為《罪行》作者馮‧席拉赫在《明鏡週刊》13篇專欄文章的集結。有質問人權尊嚴的犀利之筆,也有身為老菸槍對於禁菸令的牢騷不平。超越時代的思辨與詰問,馮‧席拉赫向我們這個紛擾偽善的社會提出最深刻難解的問題。
  
各界推薦
  
  「讀者不妨在閱讀本書時,將作者沉澱後的思辯過程,做為自己在探討問題時的參考依據。這應該是本書對於關心公共事務與司法改革者,最好的一種幫助。」呂秋遠
  
  「馮席拉赫又一次證明了他能夠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說明司法的基本原則。」巴伐利亞廣播電台
  
  「文句簡潔,不過度修飾,表現出他思路的清晰。但不僅如此!馮席拉赫也證明了自己是了不起的幽默作家,嘲弄每一種誇大的傾向。」北德廣播電台
  
  「本書觸及當代道德價值觀上的種種課題,具有超越時代的效力。正確的提問是律師的本行。而他確實精通此道。」《萊比錫民眾日報》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費迪南‧馮‧席拉赫 Ferdiand von Schirach

  全球最多人閱讀的德語作者之一

  《明鏡週刊》稱他為「傑出非凡的故事作家」,《紐約時報》稱他的文字「風格獨具」,英國《獨立報》把他與卡夫卡及克萊斯特相提並論。費迪南‧馮‧席拉赫的短篇故事集《罪行》與《罪咎》,以及小說《誰無罪》與《犯了戒》均為國際文壇暢銷書,已售出數百萬冊,並在超過三十五個國家出版。馮‧席拉赫獲頒諸多文學獎,包括「克萊斯特文學獎」。

  《罪行》及《罪咎》獲得全球百萬書迷擁戴,電影版權皆由《香水》的出品者康士坦丁電影公司買下。2012年上映的改編電影《罪愛妳》由國際知名導演多莉絲.朵利執導,奪下「巴伐利亞國際影展」最佳導演獎,更在柏林影展上大放光彩。改編電視迷你影集則由德國第二電視台(ZDF)製作播映。

  2015年法國《查理雜誌》獲得歐洲媒體M100獎,他受邀演講時強調,雖然《查理雜誌》風格激烈,甚至讓人難以忍受,但也因此具體表達我們的自由,是屬於這個充滿抗爭、壓迫和痛苦的世界中的一部分。他也引用班傑明‧富蘭克林的話,強調如果我們為了得到安全而放棄自由,最終我們兩者都會失去。

譯者簡介

姬健梅 

  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系畢,德國科隆大學德語文學碩士,輔仁大學翻譯研究所中英文組碩士。從事翻譯多年,近期譯作包括卡夫卡三部長篇小說《審判》《城堡》《失蹤者》,以及介紹委內瑞拉「系統教育」之《把音樂帶給全世界的孩子》。

 

目錄

〈推薦序〉  不務正業之必要  呂秋遠律師
 
1.人之尊嚴常被侵犯──恐怖主義何以將決定民主 
用一條命換三條命,多數人或許會覺得不妥。然而,若用一條命換三百條命呢?政府或法律可以決定誰該活、誰該死嗎?
 
2.這一切你還弄得懂嗎?──對現實的提問

希臘會退出歐元區嗎?你是否愈來愈不會使用飯店房間的電視遙控器?你還記得兒時的暑假嗎?偶爾你會想起露天泳池、蘋果樹和冰棒嗎?你過得好嗎?
 
3.因為我們不這樣做不行──談寫作

我們究竟能否信任「群眾智慧」?我們可以決定「巧克力」是否該免費或付費購買嗎?憑什麼網路交換平台主張所有電子書都該免費下載?
 
4.「你就是你」──為何我無法回答關於我祖父的問題
為何有人會加入納粹?為何一個大學生會傾心希特勒那種空洞刺耳的詞藻?為何他沒有明白焚書之際,他自己即成了野蠻人?我無法回答,只能說:你就是你。
 
5.罪過的模樣──攝影家里歐‧羅森塔
相機是現代的恥辱柱:它拍下照片,做出判決。但在羅森塔的照片裡,他從不把人拿來展覽,只是呈現他們的原貌,保留了此人的尊嚴。
 
6.必要時制訂一條法律──女權運動與司法界
德國女性領導階層的比例與印度一樣敬陪末座。這一切不能以女性不喜歡競爭來加以搪塞。是尊嚴還是平等?社會共識 vs. 個人權利,何者該擺在中心?
 
7.真相與現實──對薇瑞娜‧貝克及約格‧卡赫曼的審判

「真理是什麼」,凡是在刑事司法界工作的人都必須辛苦地學會這個答覆:一場訴訟的真相只是針對事實的一種理論。
 
8.把訴訟過程當成處罰──談檢察機關與媒體的關係
媒體的權力有多大?足以判定一人的罪行嗎?並沒有,但一旦檢察官向媒體透露某人涉嫌某案,媒體的報導和輿論就足以毀了那個人,就算他後來被判無罪也已無濟於事。
 
9.乾淨的人,乾淨的空氣──談吸菸者與非吸菸者
有些人總是自以為知道通往幸福之道,自認必須拯救世界。目標總是很大,也總是在改變,今天的目標是:乾淨的人生活在乾淨的空氣裡。如果沒有別的辦法,只好強迫大家獲得幸福。而若是這樣繼續下去,是不是讓人發胖的糖果也該被禁止?
 
10.被遺忘的橡膠靴──歐洲人權法院針對「保安式監禁」所做的判決
「會性侵小女孩的男人是無法治療的,解決方法只有一個:把他們關起來,永遠關起來。」為了安撫憤怒又害怕的民眾,這樣的法律一向頒布得很快,政治人物也明白如此能博得好評……
 
11.犯下最可怕罪行之人的尊嚴──殺童犯葛夫根控告德國政府違反人權
當事情涉及一條無辜的生命,稍微不人道地對待一名罪犯又算什麼?為了問出男童下落,警方不當使用刑求,後來還成了英雄。然而這樣的手段,構成正義嗎?
 
12.捨棄的藝術──iPad何以會是閱讀的未來
iPad讓哈利波特式的閱讀成為可能,我們也可以輕鬆在iPad上閱讀報章雜誌。但我還是喜歡翻動書頁和書封的亞麻布面。書本立在書架上,當我經過時,我會想起這些書,想起我閱讀它們的時光。
 
13.徒留回憶──在耶穌會「聖布拉辛寄宿學校」的童年

所有的回憶都是神聖的,然而當得知童年時的神父犯下性侵案件時,回憶再也不會一樣了……